第(3/3)页 利嘉欣很实在的分析:“大家是一起出来做任务,可是你把事都做光了,别人就没事可看了。虽然大家都感谢你,可是这样一来,也没有了参与感了啊?你说是不是?” “我知道啊,我刚才说的是不到万不得已的情况。毕竟节目组已经把要筹措三千欧的话放出来了,我们总要完成任务的啊?如果万一完不成,再想别的办法。” “你放心,我不会拖后腿的。其实我唱歌还不错。虽然跟专业的没办法比,不过我不介意试一下。” “放心吧,不会落下你们的。” 慕初他们到了卢浮宫,他们运气不错,今天有个画展。利嘉欣看着那外面挂着的宣传海报。 “路易斯·瑟维斯·亚希伯恩。这是谁?” “不太认识。要不,进去看看就知道了。” “好。” 卢浮宫慕初也不是第一次来。那些所谓的名画她都看过了。不说别的,就蒙娜丽莎那画,每次前面挤一堆人,而真的能看懂的其实也没几个。大多数人不过是来凑个热闹而已。 倒是这位路易斯·瑟维斯·亚希伯恩,她听都没听过,或许可以去看看。 两个人进了卢浮宫里面,这位路易斯·瑟维斯·亚希伯恩的画家怕是比较有名,外面有关于他的介绍。 慕初法文读写都没有障碍,所以就停下来,看得比较仔细。 利嘉欣比她高,腿也比她长,两人一开始还在一起走,后来慕初多停了几息后,利嘉欣已经走到前面去了。 慕初没注意到,意识到身后有人靠近,她微微侧过脸。 “这位大师是抽象派。可惜我不太喜欢抽象派,估计呆会对他的画作欣赏不太来。” “萝卜青菜,各有所爱。我想,大师不会介意这种事的。” 不属于利嘉欣的声音响起,慕初倏地转过头去。在她身后侧方,站着个高大的男人。那人眼角眉眼透着一股冷傲,看她的目光却多了几分温和。 慕初目光在对方身上扫了一圈,发现对方看起来莫名就觉得有些眼熟。 那不是重点,重点是,这位的长相还挺帅。是她喜欢的那一款。 在包包里的101,感觉到了慕初的心思,有些无语。 ——宿主,你不至于变心变得这么快吧? 【怎么是变心呢?我跟墨柏渊已经离婚了,墨琛也被我赶跑了。我现在再包养个小白脸,也没什么啊。】 ——宿主,你真自信,你怎么就知道,墨琛放弃了? 【他放弃不放弃关我什么事?我遇到帅哥包养我的。】 ——你这是欣赏? 【恩,暂时只有欣赏,毕竟对方这个气质挺对我味的。不过欣赏过后,能不能到下一步,就看这人自己了】 想让墨琛死心也简单啊。她身边出现了新人,墨琛自然就放弃了。 沈元飞那款,其实她也觉得不错。又萌又单纯的小狼狗,看他那样,完全没有谈过恋爱。 可惜,对方家世太强。肯定不会让她包养的,而她对结婚又没什么兴趣。 眼前这个嘛。慕初又忍不住去打量对方。对方穿着简简单单的一件白衬衫,下面是一条黑色西装裤。 不得不说,这人身材很好。但不光是身材,主要是对方的气质。 清冷之外,还有几分学者气。看起来气质像个教授,但看对方的年纪,应该是个学生党。 这年头能把孩子送出国留学的,口袋都不缺钱。所以包养对方这事,有点悬,估计也就只能在心里想想。 慕初和101说这几句话的功夫,对方也将她打量了一圈:“小姐是华国人?” “是。华国人。” 她都说中文了,肯定是华国啊。 “华国哪里的?” “深城。你呢?” “荣城人。他乡遇老乡,真是缘分。”那人伸出手:“我叫沈元齐。” “我是慕初。”慕初看着对方的脸,终于想起来为什么觉得这人有些眼熟了:“你叫沈元齐?沈元飞是你的——” ------题外话------ 沈元桀,沈元齐,沈元飞,好的。三兄弟齐了。 一更。四千字。明天继续。 第(3/3)页